10日,东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发布悬赏公告,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
据介绍,宁阳法院在执行杜某某申请执行胡茂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茂宽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偿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杜某某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宁阳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内容如下:
被执行人胡茂宽,男,1964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东平县彭集街道后亭村。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6402131578。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74923.57元。
首位向宁阳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胡茂宽下落及财产线索,并经核查属实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宁阳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电话为13954829866。联系人为东平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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